第五章 旧约叙事:它们的适当用途

圣经所包含的“叙事”文学类型比任何其他的文学类型要多。例如,百分之四十以上的旧约是叙事,而旧约本身占了圣经四分之三的篇幅。下列的旧约书卷大部分或全部是叙事:《创世记》、《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但以理书》、《约拿书》、《哈该书》。此外,《出埃及记》、《民数记》、《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以赛亚书》和《约伯记》,也包含了相当多的叙事。新约之中的大部分也是叙事的,比如,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在本章中,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是希伯来叙事——旧约约民被圣灵感动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的方式。

我们在本章所关注的,是指导读者如何更好地理解希伯来叙事的表述方式,这样可以在阅读圣经时有更多的知识,更能欣赏神的故事。不幸的是,由于对希伯来叙事的原因和特色不理解,导致过去的许多基督徒对旧约圣经的理解十分贫乏。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旧约就是你的属灵历史。神对以色列民的应许和呼召,也是对你的应许与呼召。在我们的经验之中,人们在对圣经叙事部分的解释和运用上的错误,多于其他部分。人们将自己的思想读进经文,而不是从经文中读出经文原本的价值和意思。所以在本章中,我们将特别用心地描绘叙事文学的特性,并指出在阅读中应躲避的危险陷阱。

叙事的性质

叙事是什么

叙事是故事,是有意义的故事,是重新讲述过去的历史事件,这些故事旨在为现在的特定人群提供意义和指导作用。在所有文化的所有民族中都是如此。在这点上,圣经的叙事与其他故事没有区别。但是,在圣经叙事和其他故事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因为圣经叙事是由圣灵感动而写成,它们讲述的不是我们的故事,而是神的故事;而当神将我们“写”进故事中时,神的故事就变成了我们的故事。圣经叙事讲述了一个终极的故事,虽然它常常很复杂,但却是完全真实和极其重要的。的确,这是一个宏伟的故事,比最伟大的史诗更伟大,其情节之丰富,人物恃色和情节描述的意义之深远,是任何其他作品都无法比拟的。要欣赏这个故事,需要了解一些关于叙事的基本知识——叙事是什么,其表达方式是怎样的。

圣经叙事在最基础的水平上,是告诉我们发生在过去的事情。所有叙事都具有三个基本的部分:人物,情节和情节的解决。大部分叙事作品都包含各种冲突或张力需要解决。在传统文学形式中,人物包括“主角'(protagonist,故事的主要人物),“反面人物”(antagonist,带来冲突或张力的人),以及(有时是)“主人公”(agonist[s])(在故事中被卷入冲突的其他主要人物)。在圣经故事中,神是主角,撒旦(或邪恶的人/势力)是反面人物,神的子民是主人公。圣经故事的基本情节是创造者神为了他的名创造了人——照他自己的形象——人具有神的形象,神让他们管理全地,这地是为人的益处而创造的。有一个敌人进入了画面,他诱惑人去承载他的形象,结果成为神的敌人。漫长的救赎故事表现了情节的解决:神将他的子民从仇敌的控制之下解救出来,使他们回到神的国度,最终使他们回到“新天新地”之中。

叙事的三个层面

在研读旧约叙事时,若晓得其中的故事是依三个层面来叙述的,会对你有所帮助。我们刚刚描述过最上层(第三层),这个层面常常被称为“元叙事”(metan-arrative),它是神借着他的创造而实现的普世计划。这个层面的主要情节是最初的创造本身、人类的堕落、罪的权势与普遍存在、救赎的需要,以及基督的道成肉身与牺牲。有时这最高层也被称为“救赎的故事”或“救赎的历史”(参见《圣经导读:按卷读经》,第一章)。

中层是:神因他的名救赎人的故事。这些人第一次由前约构成,后来由“新”约构成(参见下面的第九章)。在本章中,我们所关注的是第一个约的故事,即以色列民族的故事:呼召亚伯拉罕、借着族长建立亚伯拉罕世系、以色列民在埃及为奴、神拯救以色列脱离奴役并征服应许之地迦南、以色列经常犯罪和不忠、神有忍耐地保护并与他们争辩、北方的以色列和南方的犹大最终亡国、神的子民在被放逐之后归回(可进一步参见《圣经导读:按卷读经》,第二章起始部分)。

最后是底层,所有组成其他两个层而的数百个个别叙事都在这里。它包括两种情况:复合叙事——如《创世纪》关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的总体叙事,以及组成总体叙事的小叙事单元。在这章中我们的兴趣在于帮助读者阅读和理解底层的叙事。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你要不断地问自己,底层的叙事是如何与中层和上层的圣经故事结合在一起的。

对这种“叙事层次”的认识有助于读者阅读和应用旧约圣经的叙事。这样,当耶稣说圣经“给我作见证”(约5:39)时,他所说的正是叙事的最高层次,他的赎罪是最重要的一幕,而万有都服在他的脚下是情节的高潮。他显然不是指每一段短的、个别的旧约经文而言。那些论及弥赛亚或在新约中被认为是预表基督(参见林前10:4)的个别经文,包括叙事在内,是旧约重要的一部分,但只是它总体启示的一小部分。耶稣的意思是整本圣经为他作见证,而且,是以他慈爱的主权为主题。

叙事不是什么

由于在教会中,旧约叙事经常被误用,所以我们在这里要提醒读者,旧约叙事不能理解成什么。

第一,旧约叙事不是充满隐藏意义的寓言或故事。虽然旧约叙事有不易被理解的一面,但读者总是应该认为叙事对最初的听者是有意义的。不管怎样,旧约叙事不是寓言。在《出埃及记》19-34章中,记载了摩西上下西奈山,就不是灵魂向神升降的寓言。以利亚在迦密山与巴力的祭司之间的争战,也不是新约中耶稣战胜邪灵的寓言。亚伯拉罕为以撒选妻的故事(创24)也不是基督(以撒)通过圣灵(仆人)选妻(教会/利百加)的寓言。

第二,单个的旧约叙事不是为了提供道德教训。各种个别叙事的目的是讲述神在以色列历史中的作为,并非提供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道德榜样。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我们从故事中学到的是,我们不能做(或说)……”可是除非圣经叙事是那样说的,否则我们有什么理由这样认为呢?从雅各和以扫的叙事中,我们也许可以认识到家长偏爱的负面结果。但是,这不是《创世记》叙事的理由。相反,其目的主要是告诉我们,亚伯拉罕的家族怎样由雅各而不是长子以扫继承。这也再一次说明,神并未根据当时盛行的文化模式,来选择长子继承族系。虽然这段叙事可能也告诉我们家长偏爱的结果,但是这与本段叙事的理由毫无关系。

第三,虽然旧约叙事不一定直接教导人,它却时常阐明其他直接而明确的教导。这是一种含蓄的教导,与圣经明确的教导相互配合。例如,在大卫和拔士巴犯奸淫的叙事(撒下11)中,你找不到“大卫犯了奸淫罪”这样的话。你应该知道奸淫是犯罪,因为圣经对这一点有清楚的教导(出20:14)。这个叙事说明大卫王所犯的奸淫罪对他的个人生命和他的统治能力造成了伤害。这个叙事没有系统地教导不该犯奸淫,我们也不可以以这段叙事来作为教导不该奸淫的唯一基础。但是,以它为例来说明奸淫的影响,却能够把一个有力的信息铭刻在细心的读者心中,这可能是直接的、明确的教导所做不到的。

希伯来叙事的特点

希伯来叙事有一些明显的特点,如果我们认真寻找并发现这些特点,它们会大大提高我们从被圣灵感动的叙事者的角度来听故事的能力。我们将用摩西精心叙述的约瑟故事(创37-50)来阐明这些特点。实际上,除了插入的犹大和他玛的故事(创38)、家谱(46:8-27)以及雅各给儿子祝福的故事(创49:1-28),它是单个主题叙事中最长的圣经故事。从《创世记》现在的形式来看,“插入”的部分对于整个叙事尤为重要。关于《创世记》这一书卷的注释,我们极力推荐布鲁斯·K. 沃尔特基(Bruce K. Waltke)的《〈创世记〉注释》(Genesis:A Commentary,Grand Rapids,Zondervan,2001)。该书将所有这些叙事特点都视为《创世记》“注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叙述者

我们首先将注意力放在叙事展开过程中没有直接提及的叙述者身上。要理解叙事是如何展开的,你需要知道叙述者在故事展开过程中的作用,其中有两点十分重要:

第一,由于是他选择故事所要表达的内容,相对而言,他就是“无所不知的”;也就是说,他无所不在,知道他所叙述之故事的所有内容。但他从不把他所知道的全表达出来,通常在叙事本身展开的过程中,他也不加评论、解释或评价。他的作用是,用吸引你的方式讲故事,使你能自己看到故事的发展。

第二,叙述者对故事叙述的“角度”(point of view)负责。当然,最终他体现的是神的角度。有时候,神的角度是直接显明出来的,比如在重复出现的“耶和华与约瑟同在”(创39:2,3,21,23)中。请注意,这四次重复是如何发生在约瑟初到埃及的早期叙述中。故事通常是从一个人物的角度来叙述。所以,请注意,到了叙事的结尾(50:20),告诉读者神是如何看待整个叙事的是约瑟:“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所以,当你阅读不同叙事的时候,要时时关注受默示的叙述者是如何显明叙述的角度,这样你就知道从什么角度来理解故事。

场景

希伯来叙事的模式不是围绕任何人物的“性格”来建构故事,而是“场景式的”(scenic)。情节是沿着一系列的场景展开的,这些场景构成了整个叙事。这好比一部电影或电视剧通过一系列的场景来讲故事。每一个场景都有自身的完整性,但是整个故事却是由一个又一个场景的推进合成的。

例如,注意一下《创世记》37章开头的片断是怎样展开的。在开始那一幕,约瑟将他哥哥们的恶行报给他的父亲(2节),之后我们知道他的哥哥们恨他的根本原因:父母的偏爱——又是偏爱!(3,4节)这个场景很快就转到了下两个场景:约瑟叙述他的两个梦(5-11节),这两个梦又把你带到下一个场景(12-17节):约瑟寻找他的哥哥们,但没有找着。这个场景是故事中间的一种间歇,为了确保读者理解这个关键场景的“时间安排”——约瑟的到达,杀约瑟的阴谋,以及米甸人的到来——是神所定的。下三个场景(杀约瑟的阴谋和流便的说情,犹大出主意卖约瑟所起到的“营救”作用,流便和雅各的悲痛)天衣无缝地交织在一起,但是要点却表达在最后一节经文中:约瑟被卖给了埃及的一个内臣做仆人(36节)。

这些“场景”,有时独立、有时一起推动着情节的展开。叙事的场景性还有一个特点是,在多数的场景中,只有两三个人物(或组群)。再多就会搅乱故事的主要情节。

人物

在希伯来叙事的场景中,人物是绝对核心的要素。但你也会注意到,“性格刻画”与外貌描写没有多大关系,如果出现外貌描写(如以笏是“左撇子”,士3:15)的话,你一定要问:“为什么?”希伯来叙事对塑造人物的“视觉形象”根本不感兴趣,因为人物的地位(智慧、财富等)、职业(“护卫长”,创37:36;“妻子”,“酒政”,“膳长”,创39-40)和宗族(米甸人,37:36)才是更重要的问题。

关于人物刻画,有两个特点尤为突出:(1)人物常常是在对比或在比拟的关系中出现。在对比的关系中——这种情况很常见——应该根据人物的相互关系来理解他们。在我们所讨论的叙事中,37章开头约瑟与他哥哥们的对比对于42-45章(尤其是约瑟和犹大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和50:15-21的叙事至关重要。处于比拟关系中的人物常常在叙事的中层出现,例如,施洗约翰是以利亚的“再来”(reenactment),马利亚的故事(路1-2)是哈拿的故事(撒上1-2)的重现。

(2)人物刻画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话语和行动,而不是通过叙述者自己的描写。在我们所讨论的叙事中,对主要人物约瑟和次主要人物犹大的性格刻画尤其是这样。尤其是,约瑟的道德品格如何从负面发展到正面是一个主要的主题。开始的时候,约瑟生长在出现严重混乱的家庭中,被描绘为“被宠坏的小孩,搬弄是非、夸夸其谈的人”(沃尔特基,《〈创世记〉注释》,第498页)。他的道德品格在波提乏妻子的事件中变得栩栩如生,这一点在对话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达(参见以下内容),而他对性道德的持守使他被关进监狱(39节)。但42-45章中约瑟既爱他的兄弟们又严厉地对待他们,才是关键的问题。他为他们而流泪,但直到他们经受了考验,证明他们的生命已经改变了,他才向他们表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同样,叙述者对犹大表现出特别的兴趣。犹大是主张卖掉约瑟而不是把他杀了的那位(37:26-27),但是他自己的道德品质却很有问题[38章,在这里讲述这个故事,部分是因为犹大将继承“长子的权利”,以色列最后的君王将由他而出(49:10),也因为他的后裔继续了拣选幼子的主题(38:27-30)]。但是,叙述者对犹大的主要兴趣,在于42-45章中他品格的根本变化。

对话

对话是希伯来叙事的一个关键特征,也是人物刻画的主要方法之一。的确,希伯来叙事的绝大部分是以叙述和对话相间的方式展开的。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对话的首要意义是,它常常是故事情节和对话者性格的重要线索。例如,我们可以看一看在约瑟故事开头简短的场景中对话的作用(创37:5-11)。约瑟对他哥哥们讲述他的梦反映了他不加掩饰的傲慢(37:6-7);他哥哥们(和他父亲)的反应,既推动了情节本身的发展(“难道你真要做我们的王吗?”),又在叙事的结尾处得到了明确的应验(50:18)。他哥哥听了以后怀恨在心,“他父亲却把这话存在心里”(37:11,这也是让读者把这一叙述线索记在心里)。

第二,对比性的对话经常也起到表现人物性格的作用。注意约瑟长长的回答(39:8-9)与波提乏妻子简短的引诱(39:7)之间的对比。将犹大最后所说的话与约瑟在44:18-34和45:4-13中所说的话相比,你会看到一种不同的对比性对话,通过这样的对比性对话,第一个情节得到了解决。

第三,叙述者经常会让一个人物在对话中重复或总结叙事来强调叙事的关键部分。这个特点尤其表现在约瑟的兄弟们(42:30-34)和犹大(44:18-34)的话语中。所以,不要忽略这些重复的部分,它们通常包含了叙事角度的重要信息。

情节

没有情节和结局就谈不上什么叙事。当然,这就是说叙事必须有开头、发展和结局,它们共同构成了戏剧的冲突和解决。情节通常是以某种形式的冲突展开,使读者关注冲突的解决。情节可简单(如《创世记》38章插入的犹大和他玛的故事),可复杂,就像整个约瑟的故事。约瑟故事的主要情节是: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冲突如何将以色列人带到了埃及,这又如何为以色列人下一个主要故事(出埃及)埋下了伏笔。在约瑟故事的主要情节展开的过程中,好几个次要情节争相抢夺读者的注意力。

你会发现,希伯来叙事的情节发展比现代叙事要快得多,哪怕是“短篇故事”也是这样。所以,当你寻找叙事的主要情节和冲突的解决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叙述者用来放慢讲故事速度的各种技巧。它常常以对话、突然详细解释细节,或其他重复的形式出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放慢速度是一个信号,表明叙述者的强调或观点。

结构特点

希伯来叙事使用一系列结构特点来抓住听众的注意力,使他们专注于叙事的发展,多数现代读者很难理解这些特点。使用这些结构特点的原因是,有些事物常常跳出我们的视线,致使我们忽视它们,也就是说,这些叙事即便在写下来的时候,它们也主要是为听众,而不是读者而写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感观受到狂轰滥炸的时代,在短短30秒钟的电视商业广告中,我们会看到十几幅图像。在这样的时代,花时间来“听”人朗读基本上是不复存在的艺术。然而,写作希伯来叙事的时候,叙述者心里就是以读者为听众,所以包含了旨在使叙事便于记忆的结构特点。我们已经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特点。这里我们将它们分离出来,并列出其他一些特点,以便引起读者不断的关注。

重复。希伯来叙事中充满了重复。重复有好几种形式。我们在这里仅指出几种。第一种,或许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是关键词的重复。例如,你有没有注意到《创世记》37章对“兄弟”一词的强调?该词在叙事中重复出现了15次。另外,请注意情节的冲突是如何通过对“恨”(37:4,5,8;参37:11中的“嫉妒”)的重复向前推进的。

重复也以叙事中断或离题后重述的形式出现。例如,《创世记》37:36在39:1重述约瑟的故事时被重复。另外一些时候,重复采取了固定模式,如在士师的纪事或以色列各个君王起始中所采用的。

包含。“包含”是表达一种重复形式的术语,它指的是一段叙事以同一种语气或方式开始或结束。我们已经看到,约瑟的兄弟们向约瑟下拜的主题在《创世记》37:6-8和50:18中是以这种形式重复的。有一种常见而特别的包含形式被称为交叉(chiasm)形式,它指的是整卷书或较短小的叙事以类似于ABCBA的形式排列。在《圣经导读:按卷读经》中(《民数记》末尾-《申命记》起始部分),我们指出整卷《申命记》是如何以这种方式排列的。还有一种包含的方式被称为预示(foreshadowing),它指的是在叙事的前部分简单提到的某件事在后面被详细地展开。例如,法勒斯和谢拉的出生(创38:27-30)预示了他们在后面家谱中的出现(创46:12),尤其是法勒斯在后来的旧约故事中作为“长子”的角色。

除了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圣经叙事特点外,你在好的圣经注释中会发现其他一些修辞特点,这些特点有时更加复杂。要了解其中的有些特点,可以参看沃尔特克的《〈创世记〉注释》(第31-43页)。但对于阅读希伯来叙事,无论长短,这些特点已经是够你思考了。

最后的话

作为我们自己的“包含”形式,在这部分结束的时候,我们要提醒读者,在阅读希伯来叙事时,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记住,神在叙事之中。在任何的圣经叙事中,神都是最终的人物,是故事最高的主角。有时这一点被鲜明地表达出来:“耶和华与他(约瑟)同在”(创39:2等);“解梦不是出于神吗?”(创40:8等);“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给你们存留余种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们的生命”(创45:7);“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创50:20)。因此,整个故事在约瑟的预言中达到高潮:“神必定看顾你们,领你们从这地上去”(创50:24,注意25节中的“重复”,它预示了《出埃及记》13:19和《约书亚记》24:32的内容!)。

没有看到叙事的这一维度就等于完全没有看到叙事的角度,而且正是由于这些关于神的在场的明确表达,我们应该时时留心以更含蓄的方式表达的神的在场(例如,37章约瑟之梦的来源;37:25-28的叙事中约瑟、他的兄弟们以及米甸人碰在一起的时间安排,等等)。

“字里行间”的阅读

下面我们要转向《路得记》,来看一看另一种叙事,以便进一步说明我们能从叙事中隐含的内容学到多少的东西,叙述者将这些内容嵌在故事之中,你乍读或随便翻翻可能会忽略掉。《路得记》叙事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简明独立,而且第一遍认真的阅读就能发现它作为希伯来叙事的精彩表达的基本特征。无论如何,《路得记》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而是一个关于神“恩”的故事(1:8——对话的第一点;2:20;3:10),神的恩惠贯穿在故事里三位中心人物的生命中,而且也充满了其他几个次要的情节(例如,恩待路得的陌生人在大卫王的君王血统中占有一席之地)。

再提醒读者一次:含蓄的教导是故事里清楚呈现的教导,但没有用许多话来说明。这里的问题在于如下的事实:叙述者和他心目中的听众/读者拥有同样的预设,因此他没有将许多事情说得明明白白,因为他认为读者只要读他讲的故事就能明白。你不应去寻找隐藏的意思,而应当努力去发现叙述者与他心目中的读者共同的预设,是这些预设使得故事容易被他们理解,也正是这些预设可能把我们置于叙事之外。你要寻找的是隐含在故事中的内容,是一眼读不出来的东西。辨别什么是明确的教导可以说相当容易,但辨别什么是含蓄的教导则要难得多。这需要技巧、用功、谨慎,并对圣灵默示经文时的护理怀着深深的敬畏。毕竟,你要读出经文的意思,而不是把意思读入其中。

路得的故事可以摘述如下。路得是个寡妇,摩押人,与她的婆婆以色列人拿俄米,从摩押移居伯利恒。拿俄米也是个寡妇(得1)。路得在波阿斯的禾场上拣拾落在田地里的麦穗。波阿斯是拿俄米的亲戚,曾听人说起路得的信心和对拿俄米的孝顺,对她很友善(得2)。路得听从拿俄米的建议,让波阿斯知道她爱他,并希望他愿意娶她(得3)。波阿斯遵照正当的律法程序而行,娶路得为妻并保护她的亡夫玛伦的家庭财产权。路得与波阿斯的第一个儿子俄备得的出生带给拿俄米极大的安慰。最后,俄备得的孙子成为大卫王(得4)。

如果你对《路得记》叙事不熟悉,我们建议你至少把这卷书从头到尾读两遍。然后回头特别留意这个叙事所隐含的几个要点:

第一,这个叙事告诉我们,路得归信以色列神耶和华。它借着路得对拿俄米所说的话表现出来:“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16),而不是直接告诉我们“路得归信神”。叙述者期望我们能通过路得的第一段谈话的内容来确认这一事实(1:10是两个儿媳说的)。路得真心信神,这一点进一步在她下面的话中得到证实:“除非……,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罪与我……”(1:17),这话是路得以以色列神的名所发的誓。可以肯定,最初的听众/读者是很理解这些的。

第二,这个叙事含蓄地告诉我们,波阿斯是一位公义的以色列人,遵守摩西的律法,尽管其他许多以色列人并非如此。请仔细阅读2:3-13,22;3:10-12;4:9-10。这几处的记载清楚显明:根据波阿斯所说的话,他忠于耶和华,因为他遵守律法。波阿斯遵行《利未记》19:9-10所颁布的拾穗之法(路得符合这律法的两个方面——她贫穷,并且是外邦人,更不用说是个寡妇),他遵行《利未记》25:23-24所颁布的赎回律法。这里还含蓄地指出,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如此忠于律法——实际上,在禾场上拾麦穗是危险的,因为有些有田产的人并不遵守拾穗的律法规定(2:22)。我们还可以间接从叙事中得到许多非常重要的信息,这些是叙事者没有明确告诉我们的。

第三,这个叙事含蓄地告诉我们,这个外邦妇女是大卫王的祖先,并且,可以引申到,是耶稣基督的祖先。请看4:17-21。第17节简短的族谱和18-21节,更完整的族谱都是以大卫王之名结束的。这个大卫显然是这部分叙事的中心或终点。我们从圣经中其他族谱表得知,这个大卫就是大卫王,以色列第一位伟大的国王。我们还从新约圣经中的族谱得知,按肉身说,耶稣是大卫王的后裔。那么,路得就是大卫的曾祖母,是耶稣的祖先了!这是整个叙事教导中重要的一部分。这个故事不仅表达了路得和波阿斯对耶和华的忠实,也表明了他们在以色列历史中的地位。虽然他们自己无法知道,但是,他们为神所用,成为大卫和“大卫的子孙”耶稣的祖先。

第四,这个叙事含蓄地告诉我们,在士师的时代,由于镇民的忠诚,伯利恒是一个特殊的城镇。要在叙事里发现这种隐含的意思并不容易。我们必须仔细地阅读整个叙事,特别注意故事中所有人物的言行。我们也应该知道,当时以色列其他地方的一般情况与伯利恒的特别情况有何不同。这些知识当视我们对《士师记》主要事件与主题的了解而定,因为叙述者直接将《路得记》与那时代联系在一起(1:1)。如果你有机会仔细读《士师记》,你会发现,士师时代(约公元前1240-前1030年)一般的情况是普遍的偶像崇拜、信仰混杂(外邦的宗教与以色列真正的信仰混合)、社会不公、社会动荡不安、种族间的敌对、淫乱和其他不忠的现象。《士师记》所呈现给我们的,不是一幅美好的画面,虽然其中也有一些个别的例子显示,尽管以色列或以色列的支派经常背叛神,神仍然仁慈地施恩给他们。

《路得记》如何显明伯利恒在这种普遍的背道情况中是个例外?除了2:22暗示并非所有的伯利恒人都遵行拾穗律法之外,几乎整个叙事都显明这一点。此外,书中的描述前后相当一致。人物本身所说的话,显示这个城市的人如何自觉地表达他们对耶和华的忠诚。

要记得,这个叙事所提到的人物,除了路得和她的妯娌俄珥巴以外,都是伯利恒人。以拿俄米为例,无论是在极大的痛苦(1:8-9,13,20-21)或快乐的时候(1:6;2:19-20),她都明白并且顺服耶和华的旨意。此外,波阿斯所说的话前后一致地显明他是敬拜与跟从耶和华的人(2:11-12;3:10,13),他的行为也全然证实了他所说的话。

甚至一般人互相问安的方式,也显示他们对耶和华非常忠诚(2:4)。同样,城里的长老对波阿斯婚姻及其子女的祝福(4:11-12),城里的妇女对拿俄米的祝福(4:14),也显示了他们的信仰。他们接纳归信耶和华的摩押人路得,更间接地见证他们的信仰。

重要的是,我们仔细地读这个叙事(同时将它与《士师记》比较),必然会一再地看见伯利恒是何等的特殊!这个叙事确实没说“伯利恒是当时特别敬畏神的城市”,但那正是这个叙事要告诉我们的信息——它所用的方式与直接说明一样有力,而且令人信服。

我们希望这些例子能阐明一点:如果我们要掌握一个叙事的全部意义,我们就必须做细致入微的观察,并注意叙事整体的发展与上下文的关联。含蓄的意思可能与明确表达的意思一样重要。

警告!“含蓄”不是“秘密”之意!如果你认为神把意义“藏”在叙事之中,而要从经文里找出这些意义,那么你就会遭遇种种的困难。这根本不是含蓄之意。“含蓄”的意思是:虽然经文没有用许多话明确表达信息,我们却能够从经文所说的了解其中的信息。你的工作不是要发现其他人无法了解的事,而是要注意叙事实际上告诉我们的一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但绝不会是神秘或秘密的。

如果你不能有把握地把经文隐含的意思讲述给别人,使他们能理解并知道其重点,你可能就没有读懂经文。圣灵所启示的,是对所有信徒都有益的。要明察故事的含义,并把它传出去——千万不可捏造新的故事(彼后2:3)!

几点最后的忠告

我们确信,基督徒经常在阅读旧约叙事作品时收获甚少,而经常读出一些原本没有的意思。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在本书开头提到的把一切“平面化”的倾向,因为他们以为,神在他话语中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直接对他们说的。因此,他们错误地期望圣经中的一切都对他们个人的生活有直接的教导。圣经是极大的宝藏,它包含了基督徒真正所需要的神所赐给人的生活指导。我们从始至终认为,旧约叙事的确是我们聆听神话语的不竭源泉。但是这并不是说,每一个个別的叙事都应该被理解为神对我们人直接的话语,或者理解为教导我们道德寓意的事例。

为了避免这种倾向,我们在此列出人们阅读圣经叙事时最常犯的几种解释上的错误,尽管其中的许多错误并不限于叙事。

寓意解释。有些人不专心致志于经文清楚的意义,反认为经文仅仅是表达文本本身并不包括的另外的意义。圣经里确实有寓言部分(例如《以西结书》23章和《启示录》的某些部分),但圣经的历史叙事没有一处同时是寓言。

忽视情境。有些人不但忽视整个历史背景和文意脉络,而且时常忽视个别的叙事,只注意小的单元,以致找不到解释的线索。如果你忽略情境到一定的程度,你几乎可以使任何一段圣经说你要它说的话。

选择性。这一点与忽视情境相似。它包括挑选出特别的字眼和片语予以注意,却忽视其他的词句,也忽视所研究经文的整体意思。它不是聆听完整的故事,去观察神在以色列历史中是怎样工作的,而是完全忽视某些部分和整体。

道德解释。这是假设生活的原则可以从所有经文中推导出来。事实上,在每个独立的叙事结束后,喜欢指出经文的道德教训的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故事的道德教训是什么?”例如,“从以色列人如何忍受长期在埃及为奴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有关对付逆境的教导?”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它忽略了叙事者写作的目的在于展示神救赎的历史,而不是阐述一些原则。它们是历史叙事,而不是阐释的叙事。

个人化。这是在读圣经时,假设任何的或所有的经文都可以适用于你或你的团体,却不适用于任何其他人。事实上,这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读经方式。个人化读经的例子是,“巴兰那只会说话的驴子的故事提醒我:我的话太多了。”或者,“建造圣殿的故事乃是神在告诉我们,我们得建造一座新的教堂。”

滥用。滥用与个人化紧密相关。它是将经文应用在与圣经叙事毫不相干的目的上。根据《士师记》6:36-40,放一块羊毛来确定神的旨意,就属于这类滥用。当然,这既是滥用,又是脱离上下文,因为叙述者指出,虽然基甸对神的话语缺乏信心,神还是通过他拯救了以色列。

误用。这是脱离上下文的另一种形式。这是将当代文化中的联想或观念读进圣经叙事,而它们与叙事者的写作目的毫不相干,又与叙事者的观点相反。一个主要的例子是在《撒母耳记上》20章中寻找大卫与约拿单之间同性恋关系的“暗示”,因为17节说: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生命”;41节说:“二人亲嘴——这在当时的文化中当然不是亲吻嘴唇!可是这种“暗示”经文中不仅不存在,而且在叙述者的视野之外:他们的“爱”是结盟之爱,类似于神的爱(14节和42节)。叙事者是在讲述以色列最伟大的国王的故事,他是以以色列的律法为前提,而以色列的律法禁止同性恋的行为。

错误组合。这个方法是把一段经文几个部分组合起来,以表达一个重点,尽管这些部分本身在经文里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这种解释的错误屡见不鲜,以下的结论就是一个例子:《撒母耳记下》5:6-7记述了大卫攻取了耶路撒冷城,有人认为这一定是再次攻取该城,因为在从《约书亚记》一直到《列王纪下》的宏大叙事前面部分,《士师记》1:8说以色列人已经攻取了这座城市。你所需要知道的(即叙述者和他原来的听众所知道的)是,有两个耶路撒冷——大耶路撒冷和其中用围墙围起的耶路撒冷城(即锡安)。《士师记》1:8指的是前者,大卫攻取的是后者,经过数百年的周折后最终征服了锡安,成就了神早先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15:18-21)。

重新解释。当经文明显的意思引不起人的兴趣,不能使人立刻感受到属灵的喜乐,或者表达的意思是他们所不想听的时,他们往往容易将经文重新解释成别的意思。《历代志下》7:14-15神给所罗门的应许就常常被重新解释。这里的上下文清楚地表明神的应许与“此处”(耶路撒冷的圣殿)和“那里”(以色列,所罗门和以色列人的土地)有关。然而,由于现代基督徒渴望应许也与他们的地有关,无论他们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很容易忽视这样的事实,即神应许说他“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这应许是关乎神的子民唯一能说是“他们的”地上的土地,即旧约以色列的土地。在新约中,神的子民没有属于他们的地上之国。他们的国是在天上(来11:16)。

关于阅读叙事并从其中学习方面,或许我们所能给予你的最有用的忠告是:不要做依样画葫芦的圣经读者。圣经叙事没有一个是特别关于你的事。约瑟叙事是关于约瑟的事,尤其是神如何通过他来做事——它不是直接关于你的事。《路得记》赞美神给路得和伯利恒人而不是给你——的保护与恩惠。你随时可以从这些叙事和圣经所有的叙事中学到许多的东西,但你绝不能认为神期待你做圣经人物所做的同样的事,或遭遇他们所遭遇的事。关于这一点,请看第六章更进一步的讨论。

圣经人物有时好,有时坏,有时聪明,有时愚昧。他们有时受惩罚,有时蒙怜悯,有时处顺境,有时悲惨。你的工作是从关于他们的叙事之中学习神的话,而不是要做圣经里的人所做的每一件事。在圣经故事里某个人做了某件事,并不意味着你也被允许或有责任做那件事。

你所能做而且应该做的,就是顺服神在圣经里确实要求基督徒做的事。叙事对我们很宝贵,因为它们十分生动地显明神在世界中的参与,并阐明他的原则和呼召。因此,它们教导我们许多事,不过它们所直接教导我们的,并没有系统地包括个人的伦理。关于生活的这一方面的事,我们必须从圣经的其他地方——即实际上明确、清楚地教导个人伦理的部分——来学习。我们必须把圣经丰富与多元化的内容看成我们的盟友,它是一种受欢迎的资源,而绝不是复杂而难以了解的重担。

解释叙事的原则

在结束本章的时候,我们单列出10条解释旧约叙事的扼要原则,它们可以帮助你避免一些读经的错误。

1.旧约叙事通常不直接教导教义。

2.旧约叙事通常阐明别处以命题的形式所教导的教义。

3.叙事记录所发生的事,但不一定是应该发生的事,或每一次都应该发生的事。因此,不是每一个叙事都有可以辨认的道德教训。

4.叙事里的人物所做的,不一定是我们的好榜样。经常情况恰恰相反。

5.旧约叙事中的大多数人物一点也不完美,他们的行为也是如此。

6.叙事的结尾不一定说明发生的事是好是坏。我们应该能够根据神在圣经里直接、明确教导我们的来判断。

7.所有的叙事都是经过选择的、不完全的。它们不一定记载所有的相关细节(参见约21:25)。叙事所记载的,乃是受启示的作者认为我们应该知道的一切重要的事。

8.叙事的写作目的不是为了回答我们所有的神学问题。它们有特殊、明确、限定的目的,而且只处理某些问题,其他的问题则留给别处,以别的方式处理。

9.叙事可以明确的方式(清楚地说明)或含蓄的方式(清楚地暗示,但未实际说明)进行教导。

10.总之,神是所有圣经叙事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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