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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藏宝的比喻2

    耶稣所讲的比喻之(十二)——藏宝的比喻(下)

    (太13:44)

    【太13:44】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

    人看人,分成三六九等。人看到乞丐可能会厌恶躲避,看到有钱的人可能会喜欢交往;人看城市人和农民可能也会不一样的眼光;人看知识分子和目不识丁的人可能也会有区别……,神看人是都是一样的宝贝。我们将不信的人分为好人、坏人,在神看他们都是罪人。虽然有些罪人犯罪更大,但是,他们的灵魂同样宝贵,他们也都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

    旧约时期,每个以色列男丁都要交‘丁税’,交这个税的规矩很特殊。他和其他的税或奉献或献祭都不一样。献祭可以根据你的经济状况或多交或少交。其他税不可以少交,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多交的话,也是多多益善的。但是,这个‘丁税’的要求是:贫穷的不可少交,富足的不可多交。因为这是表示赎命的银子。财主想多交也不收,因为他的命和别人的命是一样的价值。

    二.两次‘藏’:

    这节经文里出现了两个‘藏’,这两个‘藏’字的意思却不一样。主耶稣讲得其他比喻,我们都比较好理解,那是因为那些比喻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还是常常遇到,基本上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比如过去妇女怎么和面,今天妇女也是怎么和面,过去农夫怎么撒种,今天农夫撒种还是差不多,过去怎么撒网打渔,今天也一样……。可是,在地里藏宝贝的做法今天已经遇不到了。耶稣那个时代,连年战乱,兵荒马乱的。而财物呢,都是以金、银、珠宝那些实物为主。也和今天的纸币流行不同,金融业也不像今天这么发达、这么健全。所以,他们只能把宝贝藏在自己家的地里。在当时,地里挖出宝贝的事是常有的事儿。而且经常会有宝贝不知道是谁埋藏的情形。因为可能埋藏的人已经死了,或举家搬迁了,土地也几经易手。所以,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谁,该块土地内的宝贝不管是谁埋的,都属于现在的所有权人。只要土地已经出手,哪怕是你埋得宝贝,也不能事后反悔。

    这个比喻就是以这样的背景下所做的比喻。一个人偶然发现了一块地里面藏着宝贝,可是这块地的主人并不知道,这是第一次的‘藏’。然后,他就回去变卖一切凑钱再回来买这块地。可是他又担心在他回去凑钱的过程中,如果宝贝被别人也发现了怎么办?于是,他又将宝贝第二次‘藏’在地里。所以,出现了两次‘藏’。

    1.藏在地里:神的宝贝是隐藏在地里的,可是没有人知道。

    我们在没有信主以前就散居在世人中间,和他们没有任何分别,如同是在地里隐藏的宝贝。我们是宝贝,可是却没有人知道。我们不是等到决志信主的那一刻之后才变成宝贝的,而是早就是神的宝贝了。神从创造世界以前就知道谁是祂天国的宝贝谁是会下地狱受罚的了,早在创造世界以前就预定我们得永生了。只是这一切都是隐藏的,没有人知道。连我们自己的曾经也不知道。

    我信主之后曾经有个很天真的想法:既然上帝早就知道谁会信祂、谁不会信祂,为何不在每一个蒙拣选的人身上从出生前就留个特定的记号,为了不影响美观,可以在耳朵后面长一个特殊形状的黑痣。这样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既可以节省精力,让我们有针对性的传福音,又可以节省许多不必要的冤枉钱。只要见到耳后有痣的,我们就粘着他传。因为他肯定会得救,耳后没痣的,干脆从一开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多好啊!从神的能力上说,神肯定有这个能力。但是祂为什么不这样做呢?因为神希望人人得救,祂也希望我们人类能明白上帝真心希望人人得救的心愿。虽然祂知道最终谁会得救、谁不会得救。但是,他愿人人得救,一个人如果最终灭亡了,不是神不要救他,而是他拒绝神的拯救。所以,神也不要让我们区分谁是得救的,谁是灭亡的。

    我们今天能得救,真是过去想也没有想到的事。像我们在这个国家的特殊政//治环境下成长的一代人,从小就被教育成对基督教就有一种强烈的敌对情绪。一提到基督教,立刻就会联想到八国联军、精神鸦片、迷信迂腐……等等这些名词。可是,在我们还没有信神的时候,祂就已经知道我们是祂的宝贝了。

    以色列人曾经在埃及寄居了400多年,经过这400年的寄居生活,他们在衣着打扮上、食物口味上、某些宗教观念上已经被埃及人同化了。可是,神仍然认识谁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然后将他们一一带离埃及。

    2.藏起来:被有意的保护,还是没有人知道。

    当这个宝贝与这个人相遇之后,这个人并没有立刻将宝贝带回自己的家中藏起来,因为这样不合法,他还没有买这块地呢。而是将宝贝仍然藏在这块地里,如果不是仍然藏在这块地里,他就没有必要回去凑钱来买这块地了。不过,这次的‘藏’和前面的‘藏’已经不一样了。这次的藏是被有意识的保护起来。但是,毕竟还是要重新回到地里。这就是基督徒今天的情形。

    我们今天悔改决志归向上帝了,那就是神的儿女,就是神特别保护的人。神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白日黑夜不打盹的保护。但是,在世人看来,他们觉得信主了那又能怎么样呢?不是还要和他们一样的努力学习才有好成绩,努力工作才能有收入吗?不是一样会有生、老、病、死吗?所以,这个阶段还是隐藏的。他们认为我们信主并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与他们是完全的两样。同样努力学习我们有神的恩典,同样生病治疗,我们有神的恩典。可能他们花钱都治不好的病,我们却在祷告中得到了医治。但是,我们不能说,神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都要这么做。神会根据祂的主权和旨意,会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会根据每个基督徒在祂面前的追求付出等等作出不同的安排。

    例如,耶稣让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复活、让睚鲁的女儿复活,马大马利亚应该都是知道的。但是,当他弟弟死了之后,她们没有求耶稣让他复活。耶稣也不会让每个信祂的人死了以后都肉身再复活回地上一次。

    再例如,使徒雅各被抓,神许可他殉道。彼得被抓,神就派天使把他就出来。我们也不能说,大概是因为雅各犯罪了,所以,神不保护他。彼得好,所以神才保护他。我们不可这样妄猜神的作为。神有祂绝对的主权,有祂智慧的安排。如果每个基督徒都百求百应、心想事成的话,那就又不是隐藏的了。

    【加1: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我们都知道保罗是三十多岁才悔改的。在那之前,他是一个极力敌挡基督的人。但是,保罗却说神把他从母腹中就分别出来了,好像就不太好理解了。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而且我们每一位基督徒都是神把我们从母腹中就分别出来的。我们一离开母腹,就被神暗暗的保护,因为神把我们分别出来。有些弟兄姊妹到了晚年才信主,回忆回忆一生走过的路,或许经历过许多危险,可是每一次都因着奇妙的事情发生,让他们又活下来了。他们觉得当时自己还不知道有神这么一回事,更别谈信神了。那么这些奇妙的保护是神在保护吗?这处经文告诉我们——是的!因为神知道我们将来会信祂,所以,一出母腹就把我们分别出来了。一路保护我们直到如今。

    再往远的说,神不单是从我们出母腹才保护我们的,而是还在母腹中未成形就已经保护我们。不但保护我们本人,还要保护我们上面的每一代人,直到我们可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在埃及寄居的以色列人,一方面看似没有神的保护,因为如果神保护他们的话,他们为什么做奴隶?为什么男孩子被杀死?可是另一面神却是在暗暗保护,如果没有神的保护,为什么他们人口会越来越多?为什么能成功地离开埃及?虽然很多男孩子都被杀死了,但是,摩西却被神救出来。而且是让法老的女儿收养他,不但没有埃及人敢伤他,而且还能学到埃及一切的学问。看似偶然,这里都有神的计划与安排。如果没有神的保护,这么小的民族不知道要被仇敌消灭多少次了。

    我们一离开母腹神就一直在预备我们,保罗的罗马户籍是神的预备,是要为主所用。我们生活在东南沿海地区,我们能学习文化知识,我们有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这些也都是神给我们预备,我们也要拿出来为主所用。

    三.“变卖一切”:主耶稣为我们付上一切代价

    天上是何等快乐,何等荣耀,可是,主耶稣为了我们却愿意道成肉身。这是一种痛苦的经历。而且道成肉身还没有生在王宫里,却生在一个木匠家里。付上一切的代价来拯救人,人们却不感谢他,最后,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在这个比喻中说这个人变卖一切,而且是‘欢欢喜喜’地变卖一切。而下一个重价珠子的比喻中,虽然也是变卖一切,但是却没有了‘欢欢喜喜’。这个细节很有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因为这个比喻讲得是——神爱人,下一个比喻讲得是——人回应神的爱。如同父母爱孩子付上了一切代价也是心里欢喜一样。人回应神的爱就如同月亮反射太阳光,要暗淡许多。【来12:2】 ……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我们常常看到妈妈在河边为孩子洗尿布,都是欢欢喜喜的有说有笑。可是,却很少能看见母亲老了,不能自理了,孩子为母亲洗尿布时也有说有笑的。

    四.“买这块地”:

    比喻中那个人为了地里的宝贵而将整块地全部买下了,这是告诉我们:主的赎价不是单为了我们这些信祂的人,而且也是为全人类。祂付上的赎价足以买赎回所有在亚当里堕落的罪人,祂也为确实已经为所有罪人付上了赎价。【约一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提前4:10】 ……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那么,既然主耶稣付上的赎价已经足够买赎回来所有的罪人了,是否因此所有的罪人就可以自动得救了呢?不是的!因为一个人最终能不能得救,还要看他本人愿不愿意接受这份礼物的问题,而不是礼物是否也给他预备了一份的问题。

    【林后5:19】 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神不勉强任何一个人得救,而是将劝人与祂和好的道理托付给我们。大家要记得,‘托付’意味着里面包含了责任。比如:别人有事儿,把孩子托付给我们,那么我们就要有保护孩子的这份责任了。如果这个孩子发生意外死了,我们就有可能要负责任的。现在,神把‘与神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如果我们的亲朋、邻居未与神和好就死了,神就要追讨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确实尽责了,他们最终还是灭亡了。那么,我相信神也是讲道理的,我们就可以免责。如果因为我们没有尽责而导致他们灭亡了,我们就要承担责任的。当然,我们只能是劝人接受救恩,劝人与神和好,从来没有强制的。如果一个人对救恩实在是抗拒到底的话,那么结局只能是沉沦灭亡。这不是因为神不愿意救他,也不是因为在主耶稣的救恩里没有给他预备一份,而是他自己选择了灭亡。罗马书第五章也都是讲这个真理,那就是:耶稣基督的救赎是大过在亚当里的堕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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