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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长老与会众


"你们也要彼此和睦。" 帖前五 :13b

各地基督徒的会众如诚挚地渴慕追随新约教会的模式,就是以耶稣基督为大牧人,以圣经为最终的指导,而以众长老为基督的代理(小)牧人。保罗用不同但类似的比喻 " 神的管家 "( 提 1:7) 。根据这模式,管理和教导地方教会的权炳是给予众长老的-他们是基督的代理牧人,也是神的管家。

作为基督的代理牧人和神的管家,长老是完全伏在基督的权炳和神话语之下。他们不是寡头的统治者。他们不能按自己的喜好做什么或说什么。教会不是属于长老的,是主的教会,是神的群羊。因此长老在行使领导时是效法基督般的那样谦卑,满了爱心的领导。

地方教会中,没有高高在上的领导者,也没有居下的阶层。是同一位圣经的作者命令长老要牧养并监督神的群羊,也同时警告不要滥用领导权 (彼前 5:3) 。在神的家中弟兄姊妹是平等的,虽然在功能上圣灵设立监督给予权柄导引,保护神的家。

因为长老比任何其它的会众负更多属灵照管的责任,圣经教导会众应格外尊敬、敬爱牧养他们的长老。圣经也清楚地命令会众要服从并顺服属灵的领袖。

顺服永远是困难的,我们本性是顽固、骄傲和反叛的。然而我们被呼召要顺从,就算是在困难、不愉快的光景中。儿女要顺服不完全的父母,妻子要顺服难处的先生,雇员要顺服要求过高的雇主。同理,会众也应顺服,听从长老们,就算长老有软弱、有过失。事实上,大多数的长老都不完全,那些不愿顺服的,总可以找到理由来反叛。然而许多我们认为是长老的误判或错误,其实是我们自己的错误。所以不应草率的漠视神为我们属灵需要而挑选的长老所作的判断。

然而顺服的要求并不是盲目的、不加思考的; 也不是说长老不能被咨询,或公开的被纠正 (提前 5:19) 。长老对会众应是完全确信可负责的,会众则有责任确保他们属灵的领袖负起对神话语中真理的忠诚。如同在前章所述,会众是直接参予长老、执事人选的公开试验和认可 (提前 3:10) 。所有会员一致确信在神的家中所作的都是根据于圣灵的带领。所以在长老和会众之间是一种密切结合、且微妙互惠的关系。

借着福音的大能,神被救赎的儿女有圣灵的内住,并与基督一同置于一个活的有机体,与基督同为后嗣。被赐予恩赐在基督的身子中服事,成为神的祭司

和圣徒,并且是宝血买赎回来神的儿女。因此,每一成员都是独特的,有高贵的身份,必须担起自己的责任、特权、所有权、和义务来建造地方的教会。这是为什么新约的作者写信给地方教会时,总是提起全教会-不仅仅是长老。 ( Neil Summerton ) 对着 " 经上有关会众崇高的地位 " 一事,有深刻的见解,值得一提 :

尽管存在着神职,利未世袭制和后来的君主制度,在旧约圣经中仍可察觉到会众的角色。旧约不仅仅是跟领袖也是跟百姓立的,在约中百姓与立约的神发生关系,也透露百姓是均等的。特殊人物拥有特别的权柄,或是以后在以色列当中寡头的政治都是出于人心的刚硬,而不是神起初的心意 ( 撒上 8:10-18; 何 8:4 , 13-14) 。这应许在新约中完全实现。我们看到新约是与一批新的子民包括年少的和年长的所立的。每人都领受了立约的记号和保证-就是圣灵; 因着灵每人都有神的知识和顺服神的心,每人都是君王和祭司,各人根据神的旨意都领受属灵的恩赐 ( 从小到老 ) ,相互建造。旧以色列通常是依赖少数的领袖; 新以色列,从属灵的洞察力、属灵的能力、属灵的品格和属灵的身份则更广泛的分散在整个身体中。

与这教导一致的是,新约圣经中对着会众给予比以往教会所接受的和所实行的更高的地位和角色-虽然注意到在复兴,更新的时期中,就有持续调整的倾向。

基督是与整个会众同在,不单单只是与长老同在。基督的服事是透过所有的会众,因为众人都有圣灵的内住,但不是每一个都作牧养的工作-长老是作牧养的工作。会众是借着会众中长老们来治理。教会不是借着外来的个人或组织来治理。

新约中没有显示会众的治理是透过投票表决,也没有证据显示神赋于每一会众相等的选票。反而,新约教导会众是由当地会众的长老来治理。长老,根据新约的教导,有牧养会众的权柄。

当然有关会众的事务和争议是需要全会众的参予和决定。对着不悔改,犯罪的肢体 ( 当个人努力,劝改失败后 ) 主耶稣教导需要全会众集体的智能行动,惩戒 ( 太 18:17-20; 林前 5:4 , 11; 林后 2:6) 。保罗也教导全会众要试验长老,执事的人选 (提前 3:10) 。当问题被带到全会众时,长老,就是圣经指派的牧人,就应有条理地,祷告地带领会众来定规。当会众从长老那儿寻求智能的带领,长老也期待着会众-就是他们的弟兄和姊妹-的智能、忠告、灵感和创意的想法,帮助和祈祷。长老若清楚了解到会众所拥有圣灵所赋予的神圣属性和充沛的能量,就明白全会众参予所有重要决定的必要性。

长老和会众的目标永远是说话,行事如同一体。为了达到这相同的心志,领

导者和被带领者需要花时间,尽一切的努力、祈祷、同工。这也意味着长老必须预防陷于孤独的,不公开的,单独的寻求自己的方向。敬虔的长老都渴望身体上每一肢体都能像在神的家喜乐生活在一起。这需要在长老和会众当中有许多自由的,公开的交通。

起初基督徒的聚会给我们提供了一些例子,让我们看到会众的领袖和会众如何一同定规,解决问题。在使徒行传 6 章,当说希伯来话的寡妇和说希利尼话的寡妇,在天天供给分配的事上有了冲突。十二门徒 ( 会众的领袖 ) 立刻拟出计划来解决问题,他们召集全会众,提出他们的计划。会众同意他们的计划,就是由会众从他们中间选出七个人负责看顾全教会的寡妇。当这七人被会众选出后,使徒就正式派他们照管贫穷的人,并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 ( 参考第 14 章,第 XX 页 ) 。

在使徒行传 15 章,耶城的会众面对有关严肃教义的争论。其中记载全会众都参予解决这争论,但长老、使徒带领整个事件的进行。使徒和长老允许公开的辩论,提出不同的见解,在所有的领袖当中由资深的领袖提出结论。如此所有的领袖能 " 同心定意 "(15:25) 。最后的决定是使徒们、长老们、全会众并圣灵的决定。 " 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 ...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15:22 , 28) 。

从以上二个例子,显而易见的是教会的领袖带领着会众,而会众参予。根据不同情况,领袖智能的用不同的程序、策略帮助会众解决问题和定规。

在新约圣经中没有详细记载有关长老与会众间的关系,也没有定规程序的细则、规章。然而,新约却绝对清楚指出,像基督一般的爱、谦卑和祷告是指引我们一切的关系和所有的交通。正如经上所记载的:

但我们 ( 教会领袖 ) 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徒 6:4)

这些人 ( 初期的会众 ) 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 徒 1:14a) 。

腓 2:2-8:

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已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 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的心为心。祂本有神的形象,不 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 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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